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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点击:

红网时刻7月27日讯(通讯员 刘丽华 李志敏 肖晶晶)近日,株洲市荷塘区检察院对一起在云龙示范区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的恶势力团伙批准逮捕。

经查,2018年6月4日10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颜某因与郭某某有债务纠纷,约定双方在株洲市云龙示范区龙头铺某搅拌站协商,颜某纠集颜某某、杨某某、梁某、胡某某等40多名社会青年手持木棍、带白色手套“出警”至某搅拌站,颜某带杨某在某搅拌站公司二楼办公室与郭某某协商时,颜某掏出自带的手枪威胁被害人郭某某,颜某某持木棍将郭某某停放在某搅拌站内的一台白色丰田陆地巡洋舰越野车砸坏,车辆损失价值达9000余元。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荷塘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长第一时间听取了案情汇报,并作出安排,抽调侦查监督部门办案能手提前介入,与侦查人员商议案件的定性和取证问题,规范和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案件移送审查批准逮捕后,依法从严、从快对该恶势力团伙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