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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7点击:

探索PPP法律之路 PPP法律问题研讨会举行

2017年1月19日,由北京市律师协会PPP课题组、中国政法大学PPP研究中心法务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的PPP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北京市律师协会三层报告厅举行。

本次参会的人员有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峥,中国政法大学PPP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纪小洞,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促进办公室主任周凯波,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守清,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采购与PPP研究所所长曹富国,中国政法大学PPP研究中心法务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及北京律协PPP课题组成员与北京律协7个专业委会会委员律师等100多人。

探索PPP法律之路 PPP法律问题研讨会举行

会议上半场由北京律协PPP课题组组长薛起堂律师主持。薛律师首先介绍了到会的领导和专家、会议举行的背景、内容和议程,之后对北京律协成立PPP课题组的目的和工作计划向与会人员做了说明。

探索PPP法律之路 PPP法律问题研讨会举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峥致词。张会长表示热烈欢迎各位专家领导的莅临,希望领略各位大咖的风采,并表示对本次会议高度支持。

律师主题发言阶段,来自主办单位的12位律师分别结合自身业务实践就PPP项目的法律问题做了主题发言。

探索PPP法律之路 PPP法律问题研讨会举行

高磊律师从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的法律问题角度做了发言。高律师从PPP项目发起问题由来,我们国家对PPP项目发起的相关规定,对PPP项目发起相关规定的建议三个方面做了深刻剖析,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探索PPP法律之路 PPP法律问题研讨会举行

徐海亮律师从PPP项目采购法律问题角度做了发言。徐律师主要讲了《政府采购法》与《招投标法》的区别,并指出目前PPP市场有两标合一标、串标、陪标的乱象,易出现违法犯罪的严重情形,民事上会导致项目合同无效。他强调PPP项目应当公开、公正,必须按照招投标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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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晰律师从PPP合同法律问题角度做了发言。王律师表示在给政府做顾问过程中对PPP合同做了深入研究,发现很多问题,包括经营性特许权问题、土地问题、地上拆迁问题、PPP合同体系各环节出资股权及收益问题、法人治理、补偿、人力安排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探索PPP法律之路 PPP法律问题研讨会举行

郑春贤律师从PPP项目公司法律问题的角度做了发言。郑律师表示目前专业律师参与PPP项目识别、采购阶段的比较多,参与建设、运营阶段的少,阐述了PPP专业律师参与项目公司建设、运营项目的必要性、参与的业务内容和遇到的一些问题。郑律师重点分析了项目公司自身的合法性、项目公司长期运营性和基金短期性的矛盾解决问题、项目公司成立后政府能否增资扩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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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峰律师从PPP项目融资的法律问题角度做了发言。张律师表示PPP市场已经从蓝海进入红海,市场对PPP融资综合利率下降明显,融资成本低,并主要谈了政府非经营性项目的融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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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继锋律师从PPP项目财务与律师风险控制角度做了主题发言。杜律师主讲了PPP财务模型问题,财务模型三条线的脱节、SPV收入、SPV成本等方面做了专业和深度的说明,提出了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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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拥军律师从PPP项目土地法律问题角度做了发言。闫律师针对项目前期政府与社会资本签署框架性协议的合法性进行探讨,提出PPP项目是否允许土地捆绑的问题?PPP项目和土地捆绑联合招标的问题?并针对问题作出了解答,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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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钢律师从医疗PPP项目的法律问题角度做了发言。他提出目前出现了公立医院的特许经营,其收益方是医院不是政府。而医疗项目一般是使用者付费,但按卫生部的规定公立医院的收入是不允许分红的,此种情况下,医疗PPP项目何去何从?是不是改叫医疗后勤PPP更恰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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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金忠从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法律问题的角度做了发言。他表示管廊是国家战略投资项目,并提出了急需法律界攻克的问题:一、地下空间综合立法;二、加强城市综合管廊专业采购条件、程序、合作合同设计法律风险分析;三、加强城市地下管廊工程造价管控法律服务;四、加强地下管廊技术经济证据体系策划水平与管理意识,提高争议解决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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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士荣律师从轨道交通建设PPP项目法律问题角度做了发言,他指出一、轨道交通要有初步设计、初步概算的批准、批复之后再进行招投标;二、在运营过程中,政府的财政补贴是应该给项目公司还是社会资本方?三、目前有很多咨询公司在做PPP项目,让律师从属于他们做部分工作,对于律师来说很被动,这一现象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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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律师从PPP项目仲裁管辖问题角度做了发言,他提出PPP项目合同性质问题,是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他指出PPP项目合同中有特许经营内容,类似行政合同,但其又是在平等主体之间签的类似民事合同,合同性质比较尴尬,建议针对特许经营权签一个行政合同,其他内容签PPP项目民事合同,这样民事合同就可以约定仲裁管辖,并提出建议建立一个专门的PPP仲裁院,由社会资本方和政府代表组成,专门解决这一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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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亚春律师从PPP项目律师合作模式角度做了主题发言,他指出要注重营销,并提出营销技巧,发掘客户价值,他提出采用LP、GP方式投资到PPP项目中来,并讲解了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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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下半场由中国政法大学PPP研究中心法务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郑春贤教授主持。

周凯波、王守清、曹富国针对12位律师的专题发言分别做了精彩点评,并就相关问题做了分析和解答。

探索PPP法律之路 PPP法律问题研讨会举行

周凯波主任表示在目前中国PPP项目既要抓民间资本介入,又要规范法律问题的两难困境下,由一个律师机构或者一个民营机构来推动这项事情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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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清教授认为律师在PPP项目中的作用是贯穿始终的,无论是前期的项目合规、合同签订和风险防范,还是后期的项目运营、履约和监管都离不开律师的参与,并指出律师不仅要参与实践,也要学习理论,不断总结提高,促进PPP项目和行业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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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富国教授认为对PPP核心法应有个根本认识,PPP法是传统公共采购法的高级形态,一个创新的形态。作为律师就应该追求高度,如果能用一个体系化看待所有问题,把包括招标法、采购法等在内法律体系梳理清楚,将会很快就脱颖而出。

现场交流互动环节,针对律师提出的专业问题,王守清、曹富国从PPP发展现状及未来创新趋势和国内发展到国外趋势角度做了深刻解读。现场参会人员受益匪浅。周凯波表示要从项目发起开始清理问题,努力推动中国PPP的立法工作。

探索PPP法律之路 PPP法律问题研讨会举行

会议最后,由中国政法大学PPP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纪小洞做总结发言和讲话。

纪小洞指出,现在大量的PPP项目进入了实操阶段,而现阶段法律的不健全、不明晰与PPP项目的推广实施对法律的需求及各方寻求法律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利于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及金融机构的长期、稳定、有效合作,成为阻碍PPP参与各方互信、制约PPP项目推进的一大障碍。为此,特依托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资源及学术研究高度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依托专业的政法高等院校只针对PPP进行专业研究的科研机构——中国政法大学PPP研究中心,期望为中国的PPP法律适用问题及立法提供理论支持。

纪小洞强调,1月17日习近平主席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提出“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积极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这更加坚定了我们PPP事业的前进步伐。我们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信息交流及时准确、真诚合作;在PPP一片热的情况下也要学习国外的经验,完善国内的理论,保持理性,不要片面追求数量,而应该追求质量,认识到每个项目的特殊性,一事一议,不要照搬照抄,这样才能保证成功率。

最后纪小洞引用习主席2017达沃斯论坛上的讲话鼓舞大家,“历史是勇敢者创造的,让我们拿出信心,采取行动,携手向着未来前进!”

本次会议获得了与会人员的高度称赞,众人纷纷表示期望讨论会能够常态化办下去,为中国PPP法律适用问题和PPP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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