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07年4月11日上午,江苏省扬州市邗州区蒋王中心小学组织学生前往南京开展实践活动时,学生乘坐租用的旅游社大客车在高速公路追尾撞上大货车,造成3名学生、1名教师死亡、5名学生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不仅造成了学校师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也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目前正值春游时节,“五一”黄金周也即将来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积极预防,科学预防”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速将此次事故通报到所有学校和全体师生,并结合本次事故立即开展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组织春游、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特别要对旅游社的资质、学生乘坐车辆、驾驶人员、出行路线、活动地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速行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中小学校开展春游等集体活动的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春游报批管理工作,既不因噎废食,又要高度警惕,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亲自过问,审核活动方案,严格把关。
三是中小学校在制订组织学生春游或开展集体活动的各项方案时,要主动征求并听取所在地公安、卫生等部门的意见,并请相关部门在活动现场进行指导。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要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学校在组织学生春游或开展集体活动时,带队教师要组织好学生按顺序上下车,确保每个学生都系好安全带,不让学生在车上打闹、嬉戏,并提醒司机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