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面两孩政策效果充分发挥,生育水平向合理区间回归,人口总量保持适度增长,素质不断提高,结构逐步优化,分布更加合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进一步提高。并明确,妇女总和生育率逐步回归并稳定在合理区间,到2020年全区总人口达到2660万人左右。
《规划》提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完善优生优育技术服务体系,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完善税收、抚育、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加快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以“草原英才”工程为抓手,以培育和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为重点,着力造就一支能够服务和支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队伍。加强大龄劳动力职业培训,适时实施促进大龄劳动力就业行动计划,提高就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避免过早退出就业市场。全面放开城区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落户条件,允许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取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市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落户条件,扩大合法稳定就业认定范围,进一步放宽户口准入条件。有序推进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形成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城镇化投融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