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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企业将被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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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19 14:40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
内蒙古总工会、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内蒙古工商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明确内蒙古将继续开展要约行动。
自治区将以非公企业为重点,针对尚未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增长缓慢的企业;已签订的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需相应调整的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上级工会要指导、帮助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有困难的,上一级工会可依法代替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对不按时回应要约或拒绝进行集体协商的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上级工会要依法提出整改意见书或约谈其负责人,督促其开展集体协商。
〖文章来源: 内蒙古晨报 〗〖责任编辑:包阿如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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