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开锐公司反映情况的材料刊发如下:
求助各界----给弱者援助
诈骗分子齐延涛(身份证号:210211196602200015),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出口交易事实,假借出口服装为名,伪造合同,诱骗我公司为其垫付货款71.2万美金(人民币460万元),2011年至2012年期间齐延涛以类似手段骗取(奥利浦国际贸易大连有限公司)人民币240余万。事发后齐延涛外逃。
事实经过:
从2012年4月份开始,我方开锐公司先后按齐提供的买方信息与VISAGE LIMITED(维雅公司),EDCON(PIY)LTD,FREEZONES INTERNATIONAL CO.,LTD三家公司签订合同,贷款金额共6笔合计71.2万美金,作为垫付货款全部汇给齐延涛的昊远公司,约定120天回款,结果到期未回款。
2012年10月8号我公司报损后,经过中信保海外公司调查国外三家公司从未与我公司签订过合同,该合同是由齐延涛安排手下冒充VISAGE LIMITED(维雅公司)等签字伪造的假合同,骗取我公司从哈尔滨银行贷款71.2万美元。(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有存档)
追讨经过:
自2012年12月,我方向大连中山公安分局报案,承案人戴永林[主管经侦]找各种借口一直托着不给立案,其间戴永林把他女儿结婚日期(2013年7月10日)、电话(13811574264)告诉我们,让我们为他女儿找婚庆公司筹办婚礼,又安排他亲属徐方文在我们公司上保险。实际是变相向我们要钱,因没有达到戴的满意,之后戴公开和我们说不先拿几十万立不了案。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哈尔滨银行可作证)。中信保辽宁分公司2013年2月6日已向中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然而中山公安分局却于2014年6月9日以证据不足为借口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我方多次找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中山区检察院出具【中检不立审2015【2号】审查意见通知书】,2015年5月8日至6月17日多次找大连市检察院,接待人员说最高检有文件:初级检察院不支持立案,直到最高检也不再受理,要书面答复却不给出具。
我逐级上访至今 ,多次往国家信访局,中纪委,最高检,公安部投诉,反馈回大连后依然没有音讯,中央反腐力度再大,弱势公民的合法权益照样得不到保护,诈骗犯却一直逍遥法外。呼吁全国各界、各位朋友主持正义,声援弱者,看看还有没有办法把诈骗犯绳之以法, 追回被骗,惩恶扬善,功德无量!感谢诸位!
求助人:高树 18840877069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