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出席人员指出,我国人民群众生活不断改善,电子消费产品日益丰富、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汽车走进千家万户,带来了电子垃圾、报废汽车数量快速增长的新问题。应积极打造废旧电子产品、汽车回收拆解利用产业链,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有些出席人员认为,发展以电动车为代表的新能源车是未来趋势,但对电动车电池回收利用问题应未雨绸缪,提前谋划。建议明确电动车及电池生产者的责任,督促其加快研发安全环保车用电池产品,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废旧汽车电池处置利用技术研发应用。有的出席人员提出,目前城市充斥着形形色色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甚至四轮车,生产标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所用电池在环保和回收利用方面存在较大隐患。应尽快对这类电动车辆及其电池的生产和回收利用加以规范。
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农业种植养殖废弃物主要是畜禽养殖粪污、农作物秸秆、农用地膜三类,应强化技术集成,推进种养结合,推广循环农业生产模式,在畜禽粪污、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上下功夫,全面推广可降解地膜,加大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力度。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对于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不应一概而论实行集中处理,对于一些区域面积较大的地方,集中处理垃圾的收集转运成本过高,长期实行难以为继。建议重视发展农村沼气、生物天然气等,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就近处理。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中西部地区一些地方矿产资源开发持续数百年,大量尾矿堆存,维护设施陈旧,固体废物特别是重金属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地方自己治理十分吃力。建议把跨时代、跨区域、跨所有制尾矿库整治开发利用纳入国家规划,安排资金进行统一治理、统一开发。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政府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机构执法能力。执法检查发现,各地固体废物监管机构不全、人员力量不足、监管能力薄弱的问题比较突出。党的十九大对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作出部署,提出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其中一项职责就是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大决策部署,抓住改革机遇,科学合理设置固体废物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基层固体废物监管力量,切实提高监管水平。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固体废物处理企业的财税、产业政策扶持,落实固体废物处理企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给予垃圾焚烧发电入网政策支持,鼓励社会资本通过BOT、PPP等方式参与固体废物处理。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固体废物治理需要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认真研究,尽快落实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组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议,鼓励具备科研能力和监测、检测技术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防治领域科研攻关,设立相关基金,支持科研机构开展固体废物污染机理等基础性研究和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应用技术研究。
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创新。各地方、广大群众在实践中创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改善环境和处理垃圾的好做法好经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重视发现、总结、推广。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对废弃后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在出厂时征收拆解处理基金的政策应当进一步完善,扩大基金征收覆盖范围,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征收标准,给予废旧产品拆解处理企业的基金补贴应当及时拨付到位。有些出席人员建议,改革完善当前政府财政补贴废旧产品拆解处理基金的做法,实行“用者自付”原则,将需征收的基金纳入产品销售价格。有些出席人员认为,过去饮料厂家在销售玻璃瓶装饮料时实行交纳包装押金的做法,对高效回收包装瓶发挥了重要作用。应研究建立和推广有利于产品包装物、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的押金制度。
有些出席人员建议,应深入分析此次“固废法”执法检查发现的法律制度上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问题,尽快启动“固废法”修订工作,同时对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加以完善。应针对工业固体废物、矿山废渣、危险废物、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便等主要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分别制定专门的配套法规,细化制度约束;督促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
在联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依法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和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和加快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推动包装垃圾源头减量和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强化医疗废物监管、深入宣传普及“固废法”教育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国务委员王勇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的9位负责同志也到会应询。
原标题:对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