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8日电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今日指出,各地检察机关单独或者与公安机关合作设置了温馨轻松,具备询问、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的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区,探索建立一站式取证等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避免因办案方式不当造成“二次伤害”。
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典型案事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张志杰指出,在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中,最高检最大限度地保护救助被害学生:
一是依法保障被害学生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隐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各地检察机关单独或者与公安机关合作设置了温馨轻松,具备询问、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的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区,探索建立一站式取证等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避免因办案方式不当造成“二次伤害”。
二是在办案同时,与教育、综治、民政、团委、妇联和司法社工、志愿者、公益组织等密切合作,做好相关救助工作。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被害学生进行司法救助128人、法律援助537人、心理疏导476人、身体康复311人。浙江省某市某区检察院针对一名被害学生出现精神异常、拒绝治疗的情况,及时安排心理社工以老师身份持续对其进行心理干预,同时又推动犯罪嫌疑人家长补偿后续治疗费用,尽力帮助被害人恢复身心健康。
三是积极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对同学之间因琐事引发的轻微犯罪案件,引导犯罪嫌疑人真心悔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2016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引导此类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526件,保障了被害人权益,修复了同学关系,消除了因校园欺凌和暴力造成的不良影响,使涉案学生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