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一项事业完成得好不好,成于干部败于干部。监狱人民警察是一个独特的职业,它与其他各类人民警察共同构成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监狱警察职业化”问题,是一个老问题,以前监狱学理论界提出过“专家治监”的观点,其实和“职业化”意思是一致的。依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法律界特别是法院系统提出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构想,其他如检察系统也有这方面的提法,这对我们监狱系统有一定借鉴意义。从目前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总体情况来看,我们离“职业化”还有一定差距。但是,从长远来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职业化建设既是我们的理想所在,是将来我们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从眼前来看,也是现实工作的迫切需要。
一、从思想上切入,培育职业精神
职业精神是监狱警察队伍职业化的内核。 监狱警察只有思想上深刻认同监狱工作宗旨、监狱警察职业价值,才能满腔热情地投身监狱事业,坚守“五公”(法之公、理之公、责之公、职之公和良心之公)要求。要坚持事业育警,通过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实践养成等办法,帮助广大民警培育职业精神,增强事业心,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公平如度、清廉如水的浩然正气。一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要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健全完善监狱警察职业道德准则和职业行为规范。要探索建立职业道德评价和惩戒机制,将职业道德考核情况作为民警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依法、严格、文明地执行刑罚,杜绝超过执法权限、逾越执法标准的行为,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二是要加强职业良知建设。要教育引导广大监狱警察在学习和求索中修身立德、净化灵魂,把职业良知作为最后决断的尺子,守住职业底线、做人底线,不被贪欲所困、所累、所苦、所害,做到既“能干事、干成事”,又“不误事、不出事”。三是要加强法治教育。要通过法治教育,引导各级民警树立法治思维,坚定信念、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站稳脚跟,挺直脊梁,铁面无私,打牢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思想根基。四是要建设职业文化。能否以先进文化为引领,形成良好的职业文化,是检验一支队伍成熟度、生命力的重要标准。要围绕“文化润心、文化修身、文化强警”,打造恪尽职守的安全文化,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事事注意安全、处处保证安全的文化氛围;打造公正文明的法治文化,着力培养全体民警形成法治思维和法治人格,以法为镜鉴明是非、以法为天平察轻重、以法为标尺辨曲直;打造忠诚为民的使命文化,强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使之内化为一种爱岗敬业的力量和不断进取的源泉;打造团结奋进的团队文化,满足民警文化需求,陶冶民警情操,发挥职业荣誉正向激励作用,促进民警价值取向有认同感、从事民警职业有自豪感、加入民警群体有归属感,努力使他们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打造廉洁自律的廉政文化,筑牢广大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从管理上完善,严格职业准入
职业化管理是提高监狱民警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必由之路,其核心是遵循监狱职业特点,实行分类管理。要建立健全分类录用、分类考核、分类管理制度,建立监狱民警统一招录、有序流动、逐级遴选的机制,逐步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和管理办法,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更加有效地调动各类民警的积极性。一是要构建监狱民警的资格准入制度。资格准入是现代人事管理中保证从业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和基础。监狱警察的资格准入,应当根据不同的职位要求规定不同的任职条件。首先,要确立监狱系统高级管理人员(监狱管理局局长、监狱长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伴随着《检察官法》和《法官法》等司法制度的完善和监狱法治的要求,严格规定并提高监狱局局长、监狱长的任职条件已势在必行。其次,要实行凡进必考制度,把好“入口关”。要坚持民警标准,本着解决基层警力不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思路,实行凡进必考、省级统考,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岗位职能和学历要求,吸收录用和调配监狱警察。最后,要实行末位调整制度,切实疏通队伍出口。建立严格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准入制度,既要把住进口,同时也要疏通出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不合格警察的处理办法。司法部《队伍建设纲要》中对此提出了实行末位警示、离岗学习和调整的方法。应当依据这些要求和规定,制定出明确详细的实施细则,结合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对不合格的监狱警察、不适合执法岗位的监狱警察分别作出处理。二要对监狱警察队伍实行分类管理。要完善岗位准入制度,建立监狱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在监狱建立矫治师制度。分别制定不同岗位监狱民警的任职标准与条件,录用程序以及考核晋升、奖惩、辞退等管理制度。监狱现有工作人员可实施以下分类管理:管教人员、心理矫治人员、劳动改造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等。通过实施分类管理,使现行监狱管理人员由单一性、复合型向职业化、专业化转变。同时,还应当向国家人事部门争取就矫治师(类似于公安机关的刑事侦察工程类)开设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促使高素质人员向基层沉淀,藉以提高管教水平。三是要配套完善警员职务套改。应参照中办发〔2015〕4号文件,制定更为合理的警员系列职务晋升任职晋升条件以及考核管理制度,实行选升,严格晋升条件,增加职数限制,增加必要的工作年限限制,并尽快启动二级警长及以上职务晋升工作,以激发中层干部及整个队伍的活力。四是要规范民警工作职责和管理。按照明责、减负、增效的要求,深入落实《监狱民警岗位职责》和《监区民警一日工作流程》,规范基层民警的职责任务、工作流程、考核标准,实现“事必归岗,岗必有责”,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失责者罚、渎职者究、违法违规者“买单”。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评指标体系,客观评价民警。主要看其完成工作的质量、效率及效果。考核既要有定性分析,也要有定量考核;既要注重结果,更不能忽视过程。要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地考察,力求能给出一个公正客观的评价。要加强绩效考核,健全以能力和实绩为核心的量化考核评价、任免奖惩机制,建立能上能下机制,监狱按月、季进行考核检查、排名通报和责任追究,重点解决民警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形成正确导向,使优秀民警有成就感,平庸民警有压力感,不称职民警有危机感,使庸者不庸、能者更能。
三、从培训上着力,提高职业技能
教育培训是强化对监狱民警专业知识能力培养,建设过硬队伍的先导性、战略性工程。要以变应变、以新应新,把培养符合职业化要求的监狱警察队伍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结合实际、着眼实战、注重实效,加强教育培训,着力补齐“能力短板”,不断提高监狱民警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一是要着力创新教育培训机制。要强化终身学习理念,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培训机制,突出精细化管理、教育改造、心理矫治、突发事件处置、舆情应对、信息化实战应用等内容,让每名监狱民警都能参加培训,努力使其知识结构、专业素养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网上在线教育培训不仅覆盖面广,而且能实现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共享。要探索建立“网络+培训”机制,开设普训式大课堂和各种专业小课堂,形成分层次、按需求进行培训的机制,使广大监狱民警能随时随地随案学习。传帮带是传授技能技巧的有效办法。要借鉴建立青年导师制等做法,组织优秀资深监狱民警与青年监狱民警结对子,健全岗位业务咨询和顾问制度,促进青年干警成长。二是要着力加强实践锻炼。实践出真知、实干长能力。如果漏了实践,虽然有的照样可以提拔,照样可以成长,但就像“虚焊”一样不牢固,就会留下“虚焊”的后患。所以说,“良才”“骏马”非实践不可。要围绕实战需要,建立健全教、学、研、练、战“一体化机制”,定期开展岗位练兵、轮训轮值、技能比武活动,不断提高合成作战能力。要采取挂职锻炼、跟班带班、应急演练、蹲点调研等措施,加强优秀中青年干部培养锻炼,使他们在实践中磨练意志、增长本领。要坚持实行“三联”、上级联系下级、机关联系基层、领导联系群众,局领导、处长和机关民警每年定期到基层带值班,提升处理实际问题、化解复杂矛盾、服务基层的能力。要形成系统的监狱文化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把弘扬优秀传统与加强现代管理结合起来,通过文化的引领,点燃民警工作的激情,激励他们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切实提高民警履职能力。要建设一批实战培训基地,引导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先进典型上讲台,建设专家型、实战型教官队伍。三是要着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推动监狱工作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也是专业化的第一要素。要凝聚合力、精准发力、激发活力,不断挖掘人才潜能,发挥人才效应,建设高水准的人才队伍。要采取公务员招录、公开遴选、政法干警定向培养等措施,加大从政法专业毕业生、基层公务员中招录人才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法律、监所管理、财务审计、规划建设、教育、心理、信息工程、医学等核心专业人员的招录力度,今后民警队伍中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要达到总数的70%以上。要贯彻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精神,用好聘用制等政策,打通特殊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建立适应监狱工作专业化要求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努力吸引、留住监狱工作创新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
四、从制度上把握,强化职业保障
职业保障制度是监狱警察职业化的关键因素,如果没有职业保障,很难想象监狱警察能成为一种职业,能够独立和公正。职业保障制度不仅是监狱警察职业收入多少的问题,它还包括法律保障、职位保障、设施装备保障和生活保障。
1.加强法律保障。监狱警察职业化,必须有相对健全的法规制度,对职业化行为进行规范调适。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虽然从一般制度层面规定了监狱民警录用、考核、权利与义务、职务与级别、法律责任等方面,在基本制度方面已经有法可依,但具体操作层面对监狱民警的保护则有所欠缺。监狱警察职业化面临着有法难依、有制难循的矛盾。要利用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良好契机,应势而动,乘势而上,顺势而为,积极推动《监狱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条款的修改完善,优化操作制度及其运行过程中的规定,为监狱民警提供坚实有效的法律保障。要合理配置监狱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所必须具有的法律权力,“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要制定监狱警察职业规范,明确监狱警察职业活动的权利和义务,监狱警察被免职、降职、调动工作,必须有严格的程序约束。要依法依规进一步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努力把有限的警力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效能。要改变一些单位内部分工过细、内设机构过多、职能碎片化、警力分散化的现象,确保一线警力占民警总数的75%以上。要针对袭击、诬告陷害民警案件时有发生,要探索建立民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人身安全风险防范和救济保障等制度,依法支持、保护民警正当行使职权。
2.加强经费保障。汉密尔顿说:“就人类天生而言,对某人的生活有控制权,等于对其意志有控制权。”国家已经建立了监狱经费的财政保障体制,这为监狱工作发展和监狱警察队伍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但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一些地区财政保障体制还没有完全到位。另外,财政保障的标准还比较低。应该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这一保障体制的尽快到位,同时,要积极争取政策,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物价水平、政策性增支等因素,实行监狱经费动态增长机制。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提高警察的工资待遇和津贴标准,使监狱警察有较丰厚的收入。
3.加强设施装备保障。对工作环境的满意程度影响心理健康、职业认同。要结合监狱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优先满足一线民警维护安全和执法需要。要加强安全警戒设施建设。按照《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和《监狱建设标准》,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安全警戒设施,提高监狱物防技防水平。要加强监区工作环境和民警装备建设。按照“视线通透、安全实用、标志醒目、环境整洁”的要求,建设好监区民警办公室、值班室、备勤房及其他功能用房。要推进监区民警“安心工程”建设,实现每个监区有值班室、有备勤宿舍、有基本的文化娱乐设施。要建设规范温馨的民警食堂,做到环境优雅舒适。备勤宿舍硬件要逐步达到三星级酒店标准。在监舍和车间现场,为民警统一配置管理工作、生活用品,定期配备洗衣液、卫生纸、口罩、手套等劳保用品。按照《监狱人民警察警务装备配备和使用规定》,推进一线民警单警装备达标建设,按规定配发各类警械、防暴防护器材、狱侦器材、通讯工具和武器等警务装备,为民警执勤和应急处突提供保障。要以科技引领为动力,瞄准“大数据、高共享、智能化”的目标,统筹推进基础网络和硬件设施建设,持续优化完善监狱智能管理大平台,推进信息化深度应用,由传统单一的视频监控向远程管理、智能分析、指挥协调、接警处警、应急处突的功能转变,最大限度节约警力、解放警力,倍增警力。
4.加强生活保障。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广大一线民警,积极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政策,帮助民警解决实际困难,努力为民警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近年来,中央、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及厅局党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民警队伍建设的保障政策和配套措施,要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各项保障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警察警衔津贴、岗位津补贴标准,积极推动实行特殊病罪犯专管民警岗位津贴制度,对因公牺牲、负伤致残、特困民警进行扶助,切实保障和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制定出台规范性的全省统一的休息休假标准,确保民警休假权落地。要落实定期体检以及心理咨询、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缓解民警心理压力。要加强人文关怀,帮助广大民警培养良好性格,让他们心中充满阳光。要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帮助解决民警在医疗、住房、子女入托、上学和家属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对异地交流领导干部和异地工作新录民警生活上的关心,帮助解决住房、探亲等有关实际困难。
五、从机制上优化,完善职业监督
“任何一种监督都力求做到使滥用的权力得到矫正,法治则是矫正权力的根本手段。”严格的监督是防止监狱警察法外行事,从而导致权力失控、行为失范甚至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我们固然要求监狱民警提高素质,依法履职,但我们必须依靠法治而不能让监狱严肃的执法活动只是建立在个人的自觉性上。要在法治轨道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 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一个民警如果无视法律,行为就容易出轨,甚至惹上牢狱之灾。要牢固树立“对干部严要求就是真关心”的观念,坚持凡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促进民警依法治监、廉洁从警。特别是要摒弃“刑不上大夫”的封建思想,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决不能姑息迁就,必须坚决查处,不管职务多高、权力多大。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2.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要与时俱进完善铁规禁令,扎紧织密纪律的笼子,清晰界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要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民警执法过错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形成源头防腐长效机制。要净化监狱民警社会交往行为规范,帮助广大民警抵制“人情文化”“圈子文化”不良影响,净化生活圈、交往圈,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要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要紧盯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基建工程(包括信息化建设)、刑罚执行(主要是减、假、保)、选人用人、企业生产经营(主要是签订订单合同)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
3.构建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既要充分发挥内部执法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也要主动接受驻监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还要自觉接受当事人、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充分调动各种制约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要根据执法规范化、手段息化的要求,不断拓展狱务、警务公开的渠道,通过互联网、短信平台等载体及时通报监狱执法信息以及服刑人员改造情况,以阳光防腐败,以公开显公正。 此外,要通过举行减刑假释听证会和监狱长接待日,设立意见箱,组织警风警纪监督员检查走访等方式,听取群众对监狱机关和民警执法方面的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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